【大会现场。朱其摄】
2021年5月,受新疆赛德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石河子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二期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4 号令),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南侧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扩建规模为日处理废水10000 m³/d。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348.39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赛德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八路商务中心12楼11214室
联 系 人:张晨雪
联系电话: 1999086713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
联 系 人:杨勇
联系电话: 1366993862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发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新疆赛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