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2021年度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开始申请了

2021-07-08 12:02:42 来源:八师石河子市融媒体中心

【大会现场。朱其摄】

7月6日,记者从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石河子市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从7月1日到7月31日结束,凡是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低保无房家庭或居民即日起可以到居住地(租住、借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有关工作,是优化住房保障方式,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师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对困难家庭或居民的关心和关怀。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须为低保无房家庭,并且当年需连续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批准时间为2021年8月1日之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本市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且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对于同住的已婚子女符合住房保障范围的可作为一个家庭单独申报(未婚男性超过35岁、未婚女性超过32岁可单独申报)。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人在7月1日到7月31日内,应向居住地(租住、借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携带所需材料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石河子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财产分割协议的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还需提供《无婚姻状况声明》原件,并到社区监签并盖章。

此外,低保无房家庭还需提供收入证明和现住房状况证明,低保家庭以民政部门核定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为准。

为了确保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租赁补贴发放的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