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朱其摄】
广大市民朋友:
202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了使师市广大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和谐、安全有序、干净整洁的节日,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议师市群众在合法销售烟花门店购买烟花,自觉在规定时段、禁燃禁放区域外的安全区域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并切实做好燃放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禁放区:城区乌伊公路-东七路-南一路-西二路-乌伊公路围成的区域;南区南七路-东三路-临云路-西环路-南七路围成的区域。
二、崇尚文明新风尚,用电子鞭炮和电子礼花替换烟尘满天飞的传统爆竹,通过挂灯笼、写春联、贴窗花、喜庆音乐、赠送鲜花等形式营造喜庆祥和、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节日氛围,积极影响并带动周边的人共同参与,熄爆竹守星空,保卫蓝天,减少雾霾,让节日更有意义,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喜庆过节的好风尚。
三、倡议师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环保宣传,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和带动家人、朋友积极响应倡议,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文明自觉行为,汇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共同抵制、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发现违法销售、存放、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时,积极向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举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美丽家乡的守护者。
享受美好的生活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爱护环境、崇尚文明、倡导新风,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