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念平:在法与情的交汇处,点燃和解的烟火

2026-05-06 11:11:17 来源:师市融媒体中心

【大会现场。朱其摄】

5月2日,“五一”假期的第二天,师市人民调解中心二楼的走廊里静悄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人民调解室”的牌子上,映出一片温暖的金色。

69岁的调解员王念平早早来到办公室,翻开桌上的卷宗,扫了一眼当天预约的调解名单。这是他退休后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第七个年头。对于他来说,节假日值班早已是家常便饭。“老百姓的事没有节假日,矛盾不等人。”他一边整理材料,一边说。

电话铃声响起。第一起纠纷的当事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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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的服务员与酒店老板:八万元“当庭给付”

申请人陈某拄着拐杖走进调解室,右侧小腿上打着石膏,脸上疤痕清晰可见。2025年12月,她在石河子市某酒店做服务员时不慎从楼梯摔下,造成头皮裂伤、右侧腓骨远段骨折。

“老板付了1600元医疗费,可我现在干不了活,后续康复还要钱。”陈某声音低哑。

酒店经营者夏某神色复杂:“责任我们认,但11万元的赔偿实在太高了。”

双方诉求相差较大,僵持不下。王念平快速梳理法律关系——这不是工伤,而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30年审判经验告诉他,关键在公平分担,而非“谁受伤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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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总,你请她干活,她在你店里出事,法律上你有补偿责任。”王念平语气平和,“陈某自己走路不小心,也有过错。咱们不搞对立,算一笔公平账。”

他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等逐项分析,兼顾双方承受能力。一个多小时后,赔偿额从11万、9万、8.5万……最终定格在8万元。

“今天能不能给?”王念平看向夏某。

“可以,当庭转账。”

陈某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没想到节假日能拿到这笔救命钱。”

双方签字确认。时间定格在2026年5月2日上午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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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砸门锁的年轻人:从5万索赔到真诚道歉

下午的调解室气氛凝重。申请人于某神情疲惫,被申请人悦某低头坐在对面,手指不停搓着衣角。

这是一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故意财产损害赔偿案。悦某被于某拒绝后,三次砸坏于某家的门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910元。于某要求赔偿5万元(含精神损失费),并让悦某当面道歉。

“钱我愿意赔,但5万是不是太多了?”悦某声音发闷。

于某红着眼圈说:“我不是非要这几万块钱。他砸门时我一个人在家,吓得躲在卧室发抖。我要的是一个态度。”

王念平敏锐地捕捉到这一情感诉求。他没有急于划分责任比例,而是让悦某站起来面对于某:“你听清楚了吗?她要的不只是钱,是你真心实意地认错。”

沉默十几秒后,悦某深深鞠躬:“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吓到你了。”

于某别过脸去,眼泪掉了下来。

王念平趁热打铁,从法律后果与人情和解两个维度引导。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悦某一次性赔偿于某5万元(含精神损失费),当庭给付;于某接受道歉,出具谅解书。

从法官到调解员:36年坚守“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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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最后一位当事人,已是下午五点多。王念平靠在椅背上,揉了揉太阳穴,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他翻开工作笔记记下:2026年5月2日,成功调解2件,涉案金额13万元。

这不是偶然。从事调解工作7年来,他累计调解纠纷1057件。2025年调解402件,2024年调解365件,平均每天超过一件。

此前,他在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当了30年法官,年年被评为优秀。2016年退休后,他又成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

“做法官是判是非,做调解员是解心结。”他说,“有时一份协议比一纸判决更能让当事人真正放下。”

在同事眼中,王念平是“定盘星”。无论交通事故、劳务受害还是邻里纠纷,他都能抓住争议焦点,把法律术语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家常话”。

傍晚,王念平整理完卷宗,锁门离开。

“老百姓的事没有小事。”他说,“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

窗外,石河子华灯初上。这位69岁的老党员、老法官、老调解员,依然步履坚定地走在第一道防线上。(通讯员 方圆 孙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