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社会保险费自主缴费方式的通告 ​

2026-06-26 10:16:39 来源:石河子税务

【大会现场。朱其摄】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关于全面推行社会保险费自主缴费方式的通告为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提升缴费办理的灵活性、便捷性和准确性,切实保障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决定自2026年5月起,在八师石河子市逐步推行社会保险费自主缴费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范围

八师石河子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

二、缴费方式

自2026年5月起,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由原批量扣费(银行代扣)逐步优化调整为自主申报缴费。

为确保缴费人熟练掌握自主缴费操作,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税务部门将联合各社区开展系列宣传辅导活动,缴费人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社保所现场学习操作流程,欢迎广大缴费人积极参与。

三、调整时间

(一)2026年5月起,143团、石总场北泉镇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按月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停止使用批量扣款缴费渠道进行扣款。

(二)2026年7月起,143团、石总场北泉镇以外师市辖区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按月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停止使用批量扣款缴费渠道进行扣款。

四、自主缴费办理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类渠道办理社会保险费自主申报缴费业务,具体如下:

(一)线上渠道:“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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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端“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操作流程一致,首次使用需完成授权登录及实名认证,以微信小程序为例,操作步骤为:

1.打开微信,在顶部搜索栏输入“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入官方小程序;或扫描以上二维码直接进入。

2.选择对应身份,点击“我要缴费”,启动缴费流程。

3.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系统自动带出参保信息,勾选需缴纳的险种,点击“下一步”。

5.核对缴费属期、应缴费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再次确认费款信息,点击“确认缴费”,完成全部缴费操作。

(二)线下渠道:办税服务厅缴费

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前往办税服务厅,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报缴费。

五、注意事项

(一)2026年5月起,原批量扣费(银行代扣)方式逐步停用,请缴费人通过自主缴费渠道按期足额缴纳社保费,避免因断缴影响社会保险权益。为及时接收缴费提醒信息,建议缴费人前往社保所或办税服务厅更新准确的联系方式。

(二)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人,需先到社保所完成参保登记,方可办理缴费业务;发现参保信息有误的(例如联系方式),应及时提请社保所进行变更,待信息重新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再办理缴费。

(三)首次申报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再缴纳社保费;每年社会平均工资发布后,应按规定及时完成缴费基数补差工作。

六、咨询及服务渠道

如您在办理缴费业务时有疑问,可以拨打0993-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或前往所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地址为,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八路21号商务中心一楼。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地址为,石河子市西环路116号一楼南大厅。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地址为,石河子市北泉镇北泉路339号(周总理纪念碑西)。

市民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为,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往东200米市民中心二层D区。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