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三月倒贴钱?调解员巧用法律条款化解大学生讨薪困局

2025-06-23 13:25:23 来源:石河子零距离

【大会现场。朱其摄】

6月18日,师市人民调解中心上演了一场特殊的“法律课”——7名大学生因实习期间工资纠纷与企业对簿调解室,最终在调解员胡军红、张建萍的释法说理下,双方握手言和,企业扣除实习学生违约金后当场支付剩余工资,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画上句号。

实习变“白干”?学生企业各执一词

今年3月,成都某职业技术学院7名学生经学校推荐,跨省赴石河子市某公司实习。按照学校、学生、企业三方签订的协议,学生实习期间每月应得工资3600元,扣除1500元伙食费后实发2100元。然而实习期满后,企业不仅未支付工资,还以“离职需付违约金”为由扣款,学生们愤而维权:“我们根本不知道有违约金条款!拖欠工资在先,凭啥倒贴钱?”

企业方则大倒苦水:“培养实习生投入大量资源,实习结束说走就走不是白费力气?”学校也表态:“签约时明确说过实习后要留职,否则按协议担责。”三方各执一词,矛盾一触即发。

调解员亮出法律“标尺”:协议签字即生效

面对情绪激动的学生,调解员张建萍没有和稀泥,而是直接搬出法律条款:“《民法典》第465条写得很清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你们都是成年人,签字就得负责。”她同时提醒企业方:“《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不能随便扣,但合法违约金条款受保护。”

一番普法让学生们冷静下来。张建萍趁热打铁:“这次吃亏是教训,以后找工作先查企业资质,看合同条款,别被‘高薪’冲昏头。”企业方也承诺:“今后招人会提前说清规则,不再让实习生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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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调节现场。

折中方案:扣违约金但结清工资

经反复协商,调解方案出炉:企业扣除每人4500元违约金及已发生活费后,支付剩余工资。最终,7名学生每人实得925元,并签署《实习关系终止协议书》。企业代表当场转账,学生代表李某感慨:“总算拿上了辛苦钱,但也交了‘智商税’。”

调解员支招

案件虽了结,教育意义深远。调解员胡军红总结三大求职防坑要点:

1.签约必读条款: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务必逐字阅读,尤其是违约金、薪酬等关键项,签字即视为认可;

2.留存证据: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录音等要保存,维权时用得上;

3.企业背景调查:实习前通过企业信用网、校友群等渠道打听口碑,避开“就职陷阱”。

法律专家提醒

实习生虽未正式入职,但受《劳动法》保护。企业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议纠纷则需通过调解、诉讼解决。建议高校加强就业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流程,别让实习学生踩坑。(通讯员 方圆 刘珈语 王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