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朱其摄】
师市全面实施医保药品追溯码扫码销售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与医保基金高效使用
7月1日起,师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正式执行药品追溯码扫码销售新规,所有通过医保基金结算的药品必须完成追溯码扫描,这一举措标志着师市医保基金监管进入“全链条溯源”新阶段。
药品追溯码被称为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和全程可追溯性。根据国家医保局和兵团医保局统一部署,师市自2024年起分阶段推进追溯码采集工作,目前已实现561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累计采集1220万条追溯码数据。从2025年7月1日起,未扫码销售的药品将无法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需实现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师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谭晋红介绍:“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能被扫码销售一次,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销售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扫码销售不仅能防止医保基金被套取,更能通过数据比对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保基金高效安全使用。”
师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药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扫描追溯码,获取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全流程信息,并留存好购药凭证。若查询结果显示“未查询到销售信息”,建议两日后再次扫码,仍无记录可向医保部门反映;若显示“多次销售”,则可能涉及假药或回流药,市民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拨打0993-2613101、2613135进行投诉举报。
“药品追溯码的全面应用,是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手段,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药品追溯码的应用和管理,对拒不执行扫码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群众安全就医购药,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谭晋红表示。(师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武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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