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朱其摄】
“我地里的大蒜,你凭啥拿走?”林某一把抓住阿某的胳膊,两人在田埂上推搡起来。闻讯赶来的老父亲也加入了“战局”,三个人的叫骂声惊动了整片棉田。而冲突的导火索,仅仅是因为阿某捡走了散落在林某地头的几十个蒜头。
水肥“跑”进了邻居棉田、甜瓜地里上演拦车大战、农资款一拖再拖……这些邻里纠纷,却在师市人调中心调解员的努力下变成一个个情理法交融的生动故事。
小蒜头引发大冲突:捡来的“便宜”烫手
“小蒜头引发大冲突”案例调解现场。周文萱摄
7月的一天,人调中心派驻143团专职调解员侍燕赶到现场时,阿某还满腹委屈:“地头的蒜头我以为没人要了,丢了多可惜!”林某则气得满脸通红:“这就是偷。”侍燕把两人分开,搬出《民法典》第314条:“捡到东西得还,这叫‘遗失物返还义务’。”她打了个比方,“就像你钱包掉了,别人捡了不还,你着不着急?”
紧接着,侍燕点破关键:“不知者不罪”在法律上行不通。阿某最终红着脸道了歉。而林某也意识到自己言辞过激伤了人。一场眼看要升级的肢体冲突,在法条与乡情的交融中最终烟消云散。
扣住瓜车!34万元流转费成了“拦路虎”
扣住瓜车!34万元流转费成了“拦路虎”案例调解现场。陈龙涛摄
7月的哈密瓜田弥漫着甜香,王某的货车却被李某死死拦住。“不给34万元流转费,休想运走一车瓜!”李某吼着。王某急得跳脚:“瓜烂在地里,大家一块儿完蛋!”
人调中心派驻150团调解员张守梅冲进火药味十足的现场。开始释法析理——
“老王,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和《民法典》第509条,签了合同就得认账,拖欠流转费是你违约。”
“老李,扣瓜阻运更犯法。《民法典》第577条说了,维权过了头反而要赔钱。”
张守梅分析了双方利害:“瓜烂了损失谁来负担?不如先卖瓜回款,再分期付租金。”
当天,150团司法所联动多部门现场调解并达成和解:李某放行运瓜车,王某签下分期还款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若王某再违约,李某可直接申请法院扣款。
救命钱!十年旧账这样追回
6月的一天,当王某拄着拐杖走进150团司法所时,调解员张守梅心头一紧。这个被重病缠身的老人,手里攥着发黄的欠条:“2015年的棉种、化肥款,4万块,我的救命钱啊!”
债务人李某却振振有词:“十年早过诉讼时效了。”张守梅连夜翻找证据:10年间的催款通话记录、微信聊天截图......这些铁证形成了完整的“时效中断”链条。她直击《民法典》核心:“自愿还债,永不超期。”
更绝的是张守梅的“人情攻势”:“老李,老王等着钱化疗呢。你忍心看着老乡遭难?”六轮调解后,李某当场掏出一万元现金。剩余三万元进行分期支付。接过钱的那一刻,老人枯瘦的手不停颤抖。
张守梅还陪同双方办理了司法确认,从源头上保障了协议按时足额履行,解除了王某的后顾之忧。签订协议时,李某坦言:“要不是调解员把法律和人情都讲透了,我可能永远迈不出这一步。
8月7日,王某将一面锦旗送到150团司法所,感谢调解员历时两个月的艰辛付出。
两千元“介绍费”背后的法律账
2024年,王某付了6000元介绍费托安某流转300亩地,结果到手只有200亩。安某玩起了“躲猫猫”:“我住院呢......不在本地......”今年8月初,人调中心派驻143团专职调解员侍燕打给安某的一通电话直指要害: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必须说实话!你没办成300亩的流转地却不退钱,这叫做欺诈。”
“第985条更明确,多拿的钱烫手,这叫‘不当得利’,法院判你也得退出来。”
8月5日,王某将一面印有“依法调解促和谐、排忧解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143团司法所,感谢调解员侍燕高效化解了他与“中间人”安某的土地流转纠纷,成功追回多收的2000元介绍费。燕高强摄
3天后,安某乖乖地退回了多拿的2000元介绍费。8月5日,王某送来锦旗:“早知调解这么管用,何苦讨账一年!”
情理法,兵团调解的“法治密码”
翻开八师石河子市的调解档案,满是用“情理法”绣出的和谐图景:
民法典当“解纷宝典”。从土地承包到不当得利,调解员熟稔法条,更善用“土话”翻译——把“不当得利”说成“多拿烫手钱”,把“诉讼时效”化作“旧债也能讨”。
司法确认上“法律锁”。仅133团“桃源里”调解室,半年就完成司法确认243份,456万元赔偿款有了强制执行力,彻底破解了“调了白调”的困局。
产业链布“法治哨兵”。121团甜瓜产值破亿元的背后,是该团司法所和调解员“全周期护航”的支撑——种植季讲合同,采摘期教留证,销售季管电商。该团2025年涉农纠纷直降42%。
正如手攥锦旗的一位职工所言:“调解员有把‘金钥匙’,能打开法理的门,更能焐热人心。”在广袤的兵团田野上,这套带着泥土味的法治智慧,正成为乡村振兴最坚实的墒情。(通讯员 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