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案例就是好教材 “以案释法”助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2025-02-08 12:26:27 来源:法治石河子

【大会现场。朱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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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八师石河子市举办“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宣讲比赛。

“八五”普法以来,师市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指引人民群众学法、信法、用法,让人民群众更真切感受到法律对护航美好生活的重大作用和意义。

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的道路上,师市以案释法工作也走出了“线上+线下”的新路子。师市发挥法治师资库资源优势,依托石河子大学、师市党委党校等政策理论专业师资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业务骨干资源,引入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更加扎实的师资力量,成立普法巡回宣讲团,聚焦理论课、实操课、案例课三个方向打造精品课30余节,精准制定培训菜单,为团场(镇街)提供“菜单式”授课内容。“八五”规划实施以来,师市巡回宣讲团赴基层授课210余场次,受众5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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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讲案例讲得透彻,群众听得懂,自然就学得会,这是讲多少法律条文都无法比拟的。2024年12月,师市普法巡回宣讲团成员、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胜华在给八师143团连队职工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时,穿插了大量涉及婚恋家庭、社保工伤、债务纠纷、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对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的涉及彩礼纠纷的四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全面分析后,听课职工群众对彩礼的特殊性质、彩礼的酌情返还等问题有了深入了解,尤其是对“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的婚恋价值观有了深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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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石河子某学校会计金某贪污一案,有效发挥了庭审警示教育“活课堂”的作用。师市普法责任制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定期组织公职人员、基层法治队伍、职工群众代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让公众亲眼目睹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的过程,深刻认识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守法,实现以案释法的预防目的。

“通过这样的‘以案释法’活动,可以让‘纸面上’抽象的法律变成鲜活可见的案例,使普法活动由宏观转向微观,增强了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师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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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新媒体技术的灵活应用也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学法体验。2022年5月,师市司法局自主研发“石河子云司法”小程序,打造线上学法平台,聚焦老百姓关切,累计发布以案释法精品课47期。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设计常见违法犯罪案例、东小路70号精典案例、提高风险防范远离刑事犯罪等以案释法精品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方面设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承揽、水资源管理课程。此外,根据基层调解工作中多发的民事纠纷案件,还录制发布婚姻家庭财产方面的线上精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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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不只是以通俗的语言向公民解读法律的内涵,更需要在法治实践全过程同社会公众保持良性互动。师市连续两年举办“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宣讲比赛、返乡大学生“法治大宣讲”以案释法演讲比赛,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宣讲内容,还结合高空抛物、正当防卫、烈士权益保护、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用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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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街道“法律明白人”王清仪平时就活跃在基层普法一线。在2024年11月参加了师市党委依法治师市办举办的以案释法比赛后,她对“法律明白人”的身份有了新认同。以王清仪为代表的优秀“法律明白人”、返乡大学生代表纷纷走进新媒体工作室,走上普法讲台,录制以案释法精品课、为基层职工群众讲案例讲法律,深度参与到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成为群众身边不可或缺的重要普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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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已逐渐成为石河子市新城街道基层治理工作的常态。家住15小区的阿某在其居住的顶楼平台处搭建鸽舍,饲养信鸽百余只,鸽毛、鸽粪经常飘洒到对门邻居袁某楼顶的平台及外墙上,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新城中队队长冯海兵在参与纠纷化解的过程中,例举相关案例,向当事人讲解《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八师石河子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不仅促进了纠纷顺利化解,而且打消了群众对于楼顶私搭鸽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应当被拆除的疑问,引领居民从“陌邻”“怨邻”变“睦邻”“友邻”。

“在参与纠纷化解时主动以案释法,让老百姓易于接受,纠纷化解了心里也舒服。我们也积累了许多破解基层治理中‘看得见、管不着’问题的实招硬招,社区治理也实现了从‘替群众做主’到‘请群众做主’的转变。”谈及参与基层治理的经验,冯海兵说。

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个好的案例堪比全民学法的普法公开课。师市坚持用老百姓身边鲜活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推动了普法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