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朱其摄】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招聘残疾人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责
档案员1名(限残疾人)。
岗位职责:一是负责诉讼档案的接收、核对、入库、统计等事务性工作;二是负责做好档案借阅工作,熟练掌握各类档案管理系统和信息技术;三是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聘用对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和政法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3.身体状况能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具备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所需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学习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7.具有石河子市本地户籍者优先;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2.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因不能胜任工作、工作失职等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曾因在公务员招聘、应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6.为取得报名资格伪造有关证件、隐瞒有关事实、编造有关信息的;
7.应聘人员被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纳入失信名单的;
8.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收取复印件。
2.报名地点: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内容
1.计算机录入测试,占总成绩的7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和举止仪表、形象气质情况。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人数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学历、户籍情况等。如有政审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包括基础工资2300元及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原则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合同期内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本院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录用职位为全职人员,不允许兼职其他工作岗位。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石河子市人民法院8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3- 2916009
附件:《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5年度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